索引号 | 5304002020118856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0-10-09 |
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车辆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被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的车辆,现已超过凭证有效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到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元江县澧江路132号)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将强制报废或上缴财政部门。(车辆清单请登录玉溪网“政府公告”板块查询。网址:www.yuxinet.cn)
特此通告
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09月30日
相关阅读:
- 元江县人民法院档案室修缮项目采购公告 2025-08-15
- 元江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2025-08-15
- 元江“产学研用”全链条推进冰淇淋小镇建设 2025-08-15
- 元江“产学研用”全链条推进冰淇淋小镇建设 2025-08-15
- 元江曼费村生态美产业兴 2025-08-15
- 周建忠在元江县调研时强调 抓实抓细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强产业抓治理促民增收 2025-08-14
- 元江县推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持续向上向好 2025-08-14
- 交流分享活动助力元江学子成长 2025-08-14
- 云南省漠沙亚热带园艺场关于六、七、八大队片区土地招租(三次)流标公示 2025-08-13
- 玉溪嘉洁物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8月度至2027年8月度)作业车辆定点维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