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2533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4-04-11 |
新平县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党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新平县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找准政治监督坐标,制定出台《新平县关于监督“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的审核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分级分类原则,以会前审核和会后备案的方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小切口”推进政治监督“大文章”。
会前审核明确职责,强化“第一议题”严格执行。《办法》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在党委(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会议召开前须认真酝酿议题,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报单位党组织书记审核后召开,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带头领学,并对学习内容负责。要求党组织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第一议题”制度落实的“前置把关”。
会后备案加强监管,压实“第一议题”分级分类责任。《办法》按照县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分级分类原则,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职责,负责各级“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的备案审查,推动“第一议题”精准化、规范化、常态化落实。
全流程跟踪问效,助推“第一议题”长效落实。《办法》强调各级需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台账,规范流程和记录,形成学习研究、推进落实、督促检查、整改提升的工作闭环,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多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助推“第一议题”制度长效落实。(玉溪日报通讯员 柴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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