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466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4-10-31 |
县纪委监委奖励实名检举控告
近日,新平县纪委监委根据《新平县纪委监委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并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给予3名实名举报人奖励。
近年来,新平县纪委监委为鼓励群众实名检举控告、客观真实反映问题,营造规范有序的信访举报环境,激发群众监督动力,坚持对实名举报“优先受理、优先排查、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并对办理的案件进行排查甄选,对提供的线索对查办案件起到推进作用,通过案件办理为国家、集体挽回一定经济损失的给予奖励。同时,不断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向社会传递鼓励群众客观真实举报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号,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热情。
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回避、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实名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打消群众的担忧和顾虑。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理性有序发挥监督作用。
据悉,2022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常态化开展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工作,共奖励实名举报人7人,发放奖励资金6300元。(通讯员 普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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