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64909 | 文     号 |   |
来   源 | 云南云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2-07-21 |
玉溪市江川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江川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项目的潜在运营商应在云南云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玉溪市江川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项目依据玉溪市江川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会议决定实施,该项目现由云南星抚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云南云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运营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YNYJ-2022-005
2.2项目名称:玉溪市江川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项目
2.3招标内容:为缓解江川区城市交通拥堵,鼓励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同时规范玉溪市江川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该项目入围3家运营商。要求入围企业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2.4投放范围:(1)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区域为包括江川区中心城区和前卫镇、九溪镇、江城镇。先期投放中心城区,试运行后根据运营、管理和市民使用情况逐步投放至乡镇;(2)投放总数为2100辆;计划分三批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其中第一批投放于2022年8月8日前完成投放600辆,试运行3个月后投放第二批600辆,准入企业投放数量根据试运行期间考核结果给予投放数量配额,考核第一名投放300辆,第二名投放200辆,第三名投放100辆(如遇并列名次按配额平均投放)。第三批投放根据城市道路交通承载能力、使用情况和市民出行需求以及运营企业运营质量考核结果进行“配额”投放。
2.5投资方式及收费标准:
2.5.1全额投资,引入运营商必须使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并通过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支付运营商进行资金结算,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
2.5.2本项目由乙方投资并负责经营,所收费用归乙方所有,参与运营商按每辆每天不少于2.00元作为特许经营权使用费进行报价;成交运营商需缴纳每辆每天0.1元垃圾清运费(固定价格)。
2.6运营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经当年考核合格后续签;运营企业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未能通过考核终止合同,退出江川市场。
2.7服务要求:严格按照《玉溪市江川区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实施方案》、《江川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以及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应按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在规定范围规定时间施划停车泊位,并设置标识标牌,方便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维护整洁市容,乘客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必须定点规范停车管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说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07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经审核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竞标资格);
1.6运营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运营商自行承诺,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核实,如运营商有相关记录,取消竞标资格或成交资格);
1.7业绩要求:运营商2018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所投运营品牌注册商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或共享电动车经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运营商在成交后承诺在江川区注册运营公司,上缴税收,完成“固定办公、中转、维修、充电”等相关投资。
2.2本项目只接受符合采购人资格要求的运营品牌注册商及指定委托人的报名(同品牌只允许一个委托人)。
2.3运营商必须保证其投放的电动自行车是新车,车辆质量可靠,车身设计美观,不影响市容。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最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具备卫星定位和互联网运行服务管理功能,不得擅自在车身发布广告,同时所投运车辆必须在江川相关部门进行上牌登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2.4运营企业使用营业的APP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取得相应上线运营资格。运营企业应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费用,实行明码标价。运营企业应当为使用者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使用者投诉机制,设置服务监督机构,建立投诉受理平台,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做好电话受理和投诉处理。
2.5成交运营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运营要求实施运营,包括出资统一运维、根据城市管理要求暂停运营、部分区域暂停运营等相关要求。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云南云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江川区龙旺湖城14幢301);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邮件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04024113@qq.com);
现场报名时运营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点:云南云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云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玉溪市江川区龙旺湖城14幢301)。
注:届时请运营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出席磋商会议。
七、公告期限
7.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星抚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江川区宝凤路1号
联系人:杨总-15108729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云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江川区龙旺湖城14幢301
联系方式:13577762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师
电 话:13577762369
日期:2022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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