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68621 | 文     号 |   |
来   源 | 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2-08-05 |
玉溪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应在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民康招字YX-ZFCG2022-016;
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48万元/3年(含税),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三年含税。
采购上限价:人民币48万元/3年(含税),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三年含税,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上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内容: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政策与技术标准,提供如下服务:
(1)项目服务范围
信息系统名称 | 等保定级 | 服务期(2022-2024年) |
互联网医院管理信息系统 | 三级 | 三年 |
医院信息系统(HIS、电子病历、集成平台) | 三级 | 三年 |
服务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最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结合玉溪市人民医院的实际情况,发现安全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医院每年完成网络安全等保测评工作。
(2)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服务
服务供应商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应包含但不限于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十个层面开展测评工作,输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差距分析报告。
(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建议和指导服务
服务供应商根据医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情况,对系统发现的网络安全问题,向采购单位提供整改、加固建议,协助、指导采购单位做好整改工作。服务供应商根据系统往年的测评问题情况,向采购单位提出系统针对性的整改、加固建议,切实帮助采购单位对系统安全问题进行治理,达到国家三级等保要求。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考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合格,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及服务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并通过验收;
服务地点:玉溪市人民医院或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
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0年或2020-2021年近两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没有被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或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供应商自拟格式自行声明;
3.3供应商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或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
3.4为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指定为本项目进行服务,附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供应商于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持:
3.1.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0.00元,不代办邮寄。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8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届时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玉溪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人民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 |
邮 编:653100 | 邮 编:653100 |
联系人:殷老师 | 联系人:李师 |
电 话:15706979904 |
2022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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